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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昌县供销社突出“三转”强化纪检作用

  • 时间:2015-09-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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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来源:平昌县供销社

  • 作者:何秀平 于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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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按照“深化转职能、转方式、转作风,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”的要求,平昌县供销社把纪监工作放在更加突出、更加重要的位置,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功能建设,严明职能分工、逗硬落实责任、切实改进作风,强化了纪监的监督作为。

  一是健全机构。按照要求设立纪检监察机构,配置领导职数,健全工作机构,保持机构人员相对稳定。推行定职定责管理,落实领导和工作人员职责,按照条块结合的办法明确工作责任,在党委领导下独立行使监督管理职能。

  二是摆正位置。为防止“主副颠倒”,避免纪委监领导抓“主业”时间少、精力少的现象,在分工时遵循专职的原则,以主管职能为主,分管一些与纪检监察相关的工作,让纪监领导集中精力抓好主业,履行主责。

  三是建立体系。立足系统性质和特点,在独立核算企业配置纪监专职领导和固定兼职工作人员,实行对口领导、对口联系、对口考评。按照工作需要,改善办公设备,创优工作环境。全系统统一工作规划、统一制度纪律,统一工作模式和风格,开创全新的部门纪检文化。

  四是强化工作。组织系统纪检工作人员,对企业领导干部队伍的学习、工作、生活情况开展全面调研,掌握情况,针对问题提出整顿方案,帮助领导干部和行管人员在整顿中过关。督促企业建章立制,建立民主、公开、透明的决策管理机制,健全腐败监督防范体系,常态保持“正风肃纪”纪检态势,推动政风、行风持续好转。

  五是培育队伍。以“学思践悟·清风相伴”等活动为载体,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和培养,全面提升综合素质,着力锻造适应时代需要、助推“四个全面”有效落实的纪检铁军。